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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淘宝重大规则变动汇总

时间:2016-08-04 08:48:08 发布人:美美淘
微淘管理规范:评论有门槛
为更好地维护淘宝微淘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广大微淘所有用户的合法权益,净化微淘互动平台的大环境,淘宝将对《淘宝微淘平台管理规范》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此次规则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为:
1、新增微淘信息要素不一致、违规店铺信息推广的违规场景;
2、微淘信息发布质量、粉丝活跃度、违规行为等维度,将影响微淘商家微淘内容条数及微淘相关功能;
3、新增微淘评论门槛;

淘宝整顿手机号码业务,非企业商家要被下架
规则要求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电信企业网络代理委托的经营者,不得继续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淘宝网将于7月1日起对一级类目【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进行整顿。
该类目继续暂停新卖家入驻,已入驻的淘宝网除需提供以下资质备案外,要求卖家必须为企业店铺;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网店商品未备案,每次发现扣两分
为了规范淘宝网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宝网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此次规则于2016年7月15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
新增“未依法经行政部门备案的商品”相关禁售规则,如未经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等,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二分。

话费通讯行业标准变更:主图要求更严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加强网络营销渠道用户入网实名登记管理的规定,天猫拟修订《话费通讯行业标准》新增要求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展示电信企业授权标识的规定。本规则于2016年7月26日正式生效。

滥用会员权利,淘宝将限制登录网站
淘宝鼓励卖家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商品和良好的服务;同时也鼓励消费者诚信购买,共同维护良好有序的网购环境。对于会员不以消费为目的,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淘宝也会坚决制止并加强相应管理。此次拟在《淘宝规则》中新增“滥用会员权利”条款。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8月2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如下:
1、将原“不当注册”条款情形进行了拆分,“不当注册”规则归属严重违规行为;
2、将“滥用会员权利”情形设立一条独立规则,归属一般违规行为。

未更新营业执照,情节严重将被天猫监管
为持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天猫将修订《天猫规则》中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步更新《天猫规则》及《未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规则与实施细则》。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天猫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对商家处理,商家被违规处理后30天内仍未就其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的,天猫将按以下规定对商家再次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被扣分累计两次以上的,第三次开始天猫将对其店铺进行店铺监管。
该变更于2016年8月1日正式生效。

打假升级:人工和系统排查双管齐下
淘宝规则公布了《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相关规则及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对淘宝网如何排查和判定出售假冒商品行为的方式及流程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从原来的以依靠权利人投诉为主要手段,变更为人工排查和系统排查双管齐下。
据了解,“系统排查及判定”主要依靠淘宝自身研发的“假货模型”系统,该系统是基于平台大数据技术研发的。
据规则描述,该系统可从账号、商品、交易、物流等多个维度对涉嫌售假的商品和账号等进行排查。对于“假货模型”系统排查出的涉嫌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数据,淘宝网会进行进一步核实和判定。